Terms

wwws.app 網站服務條款

2026 年 11 月 4 日版

本條款是紅品牌策略有限公司(以下稱「乙方」)提供 wwws.app 網站設計、架設與網頁空間服務的共同約定。客戶(以下稱「甲方」)依第三條同意報價單後,報價單與本條款就成為雙方的合約。

乙方:紅品牌策略有限公司,統一編號 83485629,代表人【待補】,地址 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3段54號2樓,Email support@wwws.app,LINE 官方帳號 @wwws。

第一條 合約的組成

(一)雙方的合約由「報價單」與「本條款」組成。報價單記載甲方選的方案、價格、付款方式、網域與個別約定;本條款記載共同的規則。

(二)報價單上雙方個別約定的事項跟本條款不同時,以報價單為準;報價單沒有寫的,以本條款為準。

(三)合約適用甲方在報價單上同意的那一版條款。條款的修改,依第二十七條。

(四)網站顧問或其他人另外所做的口頭說明、訊息或承諾,沒有寫進報價單或本條款的,不是合約的內容。

第二條 名詞

(一)區段:網頁上一個主題的段落,例如服務項目、流程、常見問題、聯絡方式。

(二)首頁、內頁:網站的第一頁是首頁;多頁方案中首頁以外的頁面是內頁。8 大區段方案只有首頁一頁。

(三)首頁預覽:乙方在甲方付款前,依甲方的商家資料先做好、用網址給甲方看的首頁。

(四)網頁空間:網頁空間與資安管理,內容見第四條第(二)款。

(五)服務期間:乙方提供網頁空間的期間,依第八條計算。服務年度:從服務期間起算日起,每滿 12 個月為一個年度。

(六)網頁空間年繳:網頁空間一次繳 3 年,或只付第一年;網頁空間月繳滿 12 個月後,依第八條第(二)款第 2 目改成年繳的,也是網頁空間年繳。網頁空間月繳:網頁空間按月付費。「月繳」只指網頁空間;設計費一律一次付。

(七)月繳價:網頁空間月繳的價格,每月 900 元。

(八)網域:甲方自有,或由乙方代購、登記在甲方名下的網址,例如 example.com.tw。

(九)子網址:乙方所有的網域下,配給甲方使用的網址,格式是「商家名.twtw.page」(官網與傳單稱「專屬網域」)。

(十)書面:紙本,或 Email、LINE 訊息等可以保存、事後可以查閱的電子文件。

(十一)一次修改:甲方在同一則訊息或同一份文件中,一次提出的全部修改意見。

(十二)金額:本條款的金額都是新臺幣,未稅。

(十三)交付:乙方把設計項目的成品或預覽網址(例如內頁的預覽網址、logo 的提案)提供給甲方。

第三條 合約成立、審閱與證據

(一)有下列情形之一,合約成立:

  1. 甲方在報價單上簽名、蓋章,或使用電子簽章。
  2. 甲方以 Email 或 LINE 回覆同意報價單,並依報價單付款。
  3. 甲方依報價單付款。付款視為同意報價單與本條款。

(二)乙方報價時,一併提供本條款全文。甲方是消費者時,簽約前有 3 日以上的審閱期間,甲方不必放棄這個期間。報價單記載甲方收到本條款的日期。

(三)代表公司、行號或其他團體簽約的人,保證有權代表甲方簽約。

(四)甲方在報價單上指定聯絡人。報價單沒有寫指定聯絡人的,以簽約人為指定聯絡人。指定聯絡人以書面所做的確認、修改要求與同意,視為甲方的意思。甲方更換聯絡人,要以書面通知乙方。

(五)合約內容的變更,要雙方以書面同意。

(六)雙方同意用 Email、LINE 等電子文件表示意思、互相通知;往來紀錄可以作為證據。

第四條 服務內容

(一)網站設計與架設:

  1. 乙方依報價單的區段數,設計並架設甲方的網站,手機與電腦都能瀏覽。
  2. 文字:甲方提供文字的(包括甲方原網站上的文字),乙方潤稿,不另收費。甲方沒有提供文字的(只給粉專、名片也算),由乙方代寫,屬加價購。
  3. 照片與圖片:使用甲方提供的照片;不夠的,由乙方提供有合法授權的圖片。
  4. 網站支援製作當時主流瀏覽器的最新版本。

(二)網頁空間包含:

  1. 網站主機與全球節點加速。
  2. 加密連線(網址列有鎖頭),憑證到期自動換新。
  3. 阻擋大量惡意流量、常見攻擊手法與惡意機器人。
  4. 網站有表單時,阻擋機器人亂填。
  5. 網站備份:服務期間,乙方留存網站檔案;網站發生問題時,還原到最近一次的備份。
  6. 每年一次文字修改(第(三)款)。
  7. 網域或子網址連到網站的設定。

(三)每年一次文字修改:

  1. 每一服務年度一次,修改電話、地址、營業時間,以及既有區段裡的文字。
  2. 不包含:改設計、版型、配色;新增或刪減區段;更換照片;要乙方代寫的整段重寫(屬文案代寫)。甲方提供整段新文字的,算在這一次修改。
  3. 甲方一次提出全部修改內容;乙方收到完整內容後,原則上 10 個工作天內完成。
  4. 當年度沒有使用的,不累積到下一年度。上線前的修改不算這一次。
  5. 多頁方案每次修改的範圍:【待補】。

(四)網頁空間不包含:

  1. 改版型、加頁、加功能、新增區段(另外報價)。
  2. 網域費用(依第十六條),以及電子郵件信箱服務。
  3. 甲方自己的電腦、手機、Email、社群平台與其他帳號的安全。
  4. 從原網站或其他平台搬移資料(另外報價)。

(五)乙方採取合理的防護措施,可以大幅降低風險,但不保證網站百分之百不被攻擊、不中斷,也不保證網站帶來的來客、營業額或搜尋排名。

(六)網頁空間以一般商家網站的正常使用量為限。甲方要放大型影音或下載檔,或有異常大量的流量(遭攻擊除外)時,乙方可以請甲方調整,或另外報價。

(七)加價購(每多一個區段、文案代寫、網站用 logo 設計、網域代購)依報價單;報價單沒有列的項目,另外報價。

第五條 首頁預覽與製作流程

(一)首頁預覽:

  1. 乙方先依甲方的商家資料做好首頁,提供預覽網址給甲方看。甲方看過、確認喜歡之前,乙方不收任何費用;甲方決定不成交的,不必付費。
  2. 乙方用甲方網站、粉專等公開資料製作首頁預覽前,先取得甲方同意。
  3. 首頁預覽的著作權屬乙方。甲方付款前,不得使用首頁預覽的設計、版面或截圖;甲方自己提供或公開的文字與照片,不受限制。沒有成交的,乙方在甲方表示不成交、報價單有效期限屆滿或最後一次聯絡後 30 日內下架。
  4. 甲方付款前,可以對首頁提出 2 次修改。

(二)確認與付款:甲方以書面確認首頁後,依報價單付款。

(三)付款後:

  1. 8 大區段方案:乙方依甲方的一次修改,再改一輪文字與照片,然後上線。
  2. 多頁方案:甲方確認首頁、付款後,乙方才製作內頁;每一頁可以提出 2 次修改,首頁再改一輪文字與照片。
  3. 超過上面次數的修改,或確認後才變更整體方向、版型的,乙方另外報價。

(四)甲方的配合:

  1. 甲方提供製作需要的文字、照片、商標與網域資料,並在乙方提出需求後的合理期間內回覆。
  2. 乙方以書面催告後 14 日內,甲方仍沒有提供或回覆的,乙方可以選擇:
    • a. 用現有的內容上線,視為完成並驗收;或
    • b. 依第十條第(三)款終止合約。

(五)上線與切換:

  1. 甲方有原網站的,在甲方確認上線前,乙方不變更原網站與網域設定。原網站主機的到期與續約,由甲方自行處理。
  2. 網站上線後,乙方以書面通知甲方。
  3. 切換網域前,甲方確認目前的電子郵件設定與服務商;乙方保留既有的電子郵件設定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不正確或不完整,造成信箱中斷的,乙方不負責。

(六)付款後,因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,超過 30 日還沒有上線的,服務期間按超過的日數順延。

第六條 驗收

(一)乙方通知完成後 7 日內,甲方可以書面具體指出跟報價單或已確認內容不符的地方;乙方修正後,再通知驗收。
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,視為驗收合格:

  1. 7 日內甲方沒有以書面具體指出不符。
  2. 甲方開始對外使用網站,例如把網址放上名片、粉專或廣告。
  3. 甲方付款,視為首頁的設計與版面驗收合格;付款後的那一輪文字與照片修改,以及多頁方案的內頁,依第(一)款驗收。

(三)只是個人喜好、沒有具體指出不符的意見,算修改,依第五條的次數處理,不影響驗收。

第七條 費用與付款

(一)費用依報價單。價格未稅,另加營業稅 5%。

(二)設計費一律一次付,價格依網頁空間的付款方式而定:

  1. 網頁空間一次繳 3 年:設計費是推廣期間價每區段 1,200 元,加網頁空間 3 年 12,000 元(預付 2 年送 1 年)。
  2. 網頁空間只付第一年:設計費是推廣期間價每區段 1,200 元,加網頁空間第一年 6,000 元。
  3. 網頁空間月繳:設計費照單買價每區段 2,400 元,一次付;網頁空間每月 900 元,最短 12 個月。

(三)推廣期間價只限搭配網頁空間年繳,而且只在報價單有效期限內簽約才適用。

(四)付款時機:

  1. 首次付款:甲方確認首頁後,依報價單的付款期限付款。報價單沒有寫付款期限的,為甲方確認首頁後 7 日。首次付款包含全部設計費(多頁方案包括還沒製作的內頁)、加價購,以及網頁空間年繳的金額,或網頁空間月繳的第 1 個月。
  2. 網頁空間月繳:第 2 個月起,每月在服務期間起算日的對應日以前,付當月的網頁空間費。
  3. 續約:依第八條。

(五)甲方把款項匯入報價單記載的乙方帳戶【待補】,款項進入該帳戶才算付款。匯款手續費由甲方負擔。

(六)網站顧問與其他任何人,都不能代乙方收款。甲方用其他方式付款(例如交現金給網站顧問、匯入其他帳戶),不算對乙方付款,乙方不負責。

(七)發票:【待補】。

(八)報價單有明顯的計算錯誤時,以正確計算的金額為準。

(九)折扣只在報價單寫明時有效。報價單沒有寫折扣從哪一項扣的,視為從網頁空間費扣。

第八條 服務期間與續約

(一)服務期間從乙方收到首次付款全額的那一天起算:網頁空間一次繳 3 年是 36 個月,只付第一年是 12 個月;網頁空間月繳按月計算,最短 12 個月。

(二)續約:

  1. 網頁空間年繳的,乙方在服務期間屆滿前 30 日,以書面通知續約金額與付款期限;甲方在期滿日以前付款,就續約 12 個月。
  2. 網頁空間月繳的,滿 12 個月後沒有依第十條終止的,按月繼續。滿 12 個月後,甲方可以在每月的對應日以前通知乙方改成年繳,並付第一年的年費(價格依第(三)款;不適用第(三)款的,依乙方當時的價目表)。年費要在該對應日以前付清;沒有付清的,照月繳繼續。改成年繳的,已付的設計費不重算、不退差額。服務期間從該對應日起算 12 個月,之後依第 1 目續約。

(三)推廣期間簽約的甲方,網頁空間年繳每年的續約價是 6,000 元,適用到合約結束為止;網頁空間月繳滿 12 個月後依第(二)款第 2 目改成年繳的,年費與之後的續約價也是 6,000 元。合約結束(期滿沒有續約、終止或解除)後再簽約的,依乙方當時的價目表。甲方加購會增加年費的項目時,續約價加上該項目的年費。

(四)期滿日後 14 日仍沒有付續約費的,乙方可以暫停網站。期滿日後 60 日內付清的,服務期間從原期滿日接續計算,暫停的期間不順延;超過 60 日沒有付清的,合約在原期滿日結束,依第二十五條處理。期滿後到合約結束前這段期間,乙方不另外收費。

(五)網頁空間月繳的價格,乙方可以在滿 12 個月後調整,調整前 60 日以書面通知;甲方不同意的,可以在調整生效前依第十條終止,終止日前照原價。

第九條 逾期付款

(一)甲方沒有在付款期限內付款時,乙方以書面催告。

(二)逾期 14 日仍沒有付清的,乙方可以暫停網站;暫停前以書面通知甲方。暫停期間,服務期間照算,不順延。

(三)逾期 60 日仍沒有付清的,乙方可以書面通知終止合約,依第十條第(三)款處理。

(四)甲方付清應付款項與遲延利息後,乙方在 3 個工作天內恢復網站。

(五)逾期的款項,從付款期限的次日起算到付清日,按年息 16% 計算遲延利息。

(六)首次付款逾期 14 日仍沒有付清的,乙方也可以選擇解除合約、下架首頁預覽。

(七)續約費依第八條第(四)款處理,不適用本條。

第十條 終止

(一)甲方可以隨時以書面通知終止合約;終止日是通知送達日,或甲方指定的較晚日期。退費依第十一條。網頁空間月繳在最短 12 個月內終止的,甲方要付清到第 12 個月的網頁空間費。網頁空間月繳滿 12 個月後,甲方終止依第(二)款。

(二)網頁空間月繳滿 12 個月後,任一方可以書面通知終止;終止日是通知送達後滿 30 日的那一期服務期滿日。乙方依本款終止的,依第二十五條第(三)款免費提供靜態網站檔案。
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,乙方可以書面通知終止合約:

  1. 甲方逾期付款超過 60 日。
  2. 甲方的網站內容有第十八條第(一)款的情形,經乙方通知後 7 日內沒有改正;情節重大的,乙方可以不經通知直接終止。
  3. 甲方不配合製作,依第五條第(四)款。
  4. 甲方用詐騙、違法,或妨害乙方系統安全的方式使用服務。

乙方依本款終止的,依第十一條第(二)款退費,並可以先扣除甲方應付未付的款項、遲延利息與損害賠償。網頁空間月繳在最短 12 個月內,乙方依本款終止的,甲方仍要付清到第 12 個月的網頁空間費。

(四)乙方停止營運或停止提供本服務時,至少在 60 日前以書面通知甲方,依第十一條第(五)款按比例退還網頁空間費,並免費提供甲方網站的靜態網站檔案(第二十五條)。

(五)不可抗力持續超過 30 日的,依第二十條。

(六)因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,網站連續 7 日以上無法瀏覽,或付款後超過 60 日還沒有上線,經甲方書面催告後 14 日內仍沒有改善的,甲方可以書面終止合約,依第十一條第(五)款退費;還沒交付的設計項目,依第十一條第(四)款退還設計費。網頁空間月繳的,依本款終止時不必付清到第 12 個月。乙方並依第二十五條第(三)款免費提供靜態網站檔案。

第十一條 退費

(一)設計費不退:設計費(包括加價購的區段、文案代寫、logo 設計)是已發生、已完成的工作,付款後不退。付款時還沒交付的設計項目(多頁方案的內頁、logo 設計、還沒寫的文案代寫),在交付時視為完成;交付前終止的,依第(四)款處理。

(二)網頁空間費:合約提前終止時,乙方退還

退費金額=本期已付的網頁空間費-本期已使用月數 × 月繳價 900 元

  1. 本期:終止日所在的那一段預付期間。一次繳 3 年是 36 個月;只付第一年、月繳改成年繳的那一年,以及之後每年續約,是 12 個月。
  2. 已使用月數:從本期起算日算到終止日,不足一個月算一個月。
  3. 算出來是 0 或負數的,不退;乙方也不向甲方另外收差額。
  4. 例(8 大區段):一次繳 3 年 21,600 元=設計費 9,600 元+網頁空間 12,000 元,用了 1 個月終止,退 11,100 元;用了 13 個月,退 300 元;超過 13 個月,不退。只付第一年 15,600 元=設計費 9,600 元+網頁空間 6,000 元,用了 1 個月,退 5,100 元;超過 6 個月,不退。

(三)網頁空間月繳:已付的當期網頁空間費不退。最短 12 個月內,甲方依第十條第(一)款終止,或乙方依第十條第(三)款終止的,甲方要付清到第 12 個月的網頁空間費;依第十條第(四)款、第(六)款或第二十條終止的,不必付清。

(四)設計項目交付前終止的,還沒交付的設計項目,依報價單上該項目的價格退還設計費;多頁方案的內頁,依該頁區段數乘報價單的每區段價格。退還的設計費,以報價單的設計費(扣折扣後)為上限;設計費有折扣的,按比例扣減。甲方依第十條第(一)款提前終止的,乙方可以扣除已完成部分的報酬,以及因終止產生的損害,並列出明細。

(五)甲方依第十條第(六)款終止,乙方停止服務(第十條第(四)款),或因不可抗力終止(第二十條)的,已交付的設計費不退(還沒交付的設計項目依第(四)款),網頁空間費按比例退還,元以下四捨五入:

退費金額=本期已付的網頁空間費 ÷ 本期月數 × 本期還沒開始的月數

(六)網域代購費,以及已付給網域註冊商的網域年費,不退。

(七)法律另有規定必須退費的(例如第十二條消費者的 7 日解除權),依法律規定。

(八)上面的金額都是未稅;退款時,連同對應的營業稅一起退,發票依規定開立折讓或作廢。營業稅元以下四捨五入。乙方在終止與退費金額確認後 15 日內,匯入甲方指定的帳戶。

第十二條 消費者的 7 日解除權

(一)甲方是消費者保護法所稱的消費者,而本合約依該法屬於訪問交易或通訊交易時,甲方可以在接受服務後 7 日內,以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約,不必說明理由,也不負擔任何費用。

(二)通知方式:寄 Email 到 support@wwws.app,或寄書面到乙方地址;7 日內發出就有效。

(三)乙方在收到解除通知的次日起 15 日內,退還解除部分甲方已付的款項:訪問交易退還全部款項;通訊交易依第(四)款,設計費不退。

(四)以通訊交易簽約的,依甲方要求客製化的網站設計(設計費)不適用 7 日解除權;網頁空間仍適用。

(五)本條是法律給消費者的權利,本條款其他條文不影響本條。

第十三條 甲方提供的內容

(一)甲方保證有權使用所提供的文字、照片、影片、商標、logo 與其他資料,並授權乙方為製作、維護與展示網站而使用與修改(例如裁切、調色、潤稿)。

(二)甲方保證網站內容真實、合法,符合甲方行業的法規(例如醫療、食品、化粧品、金融、法律服務、不動產的廣告規定)。是否符合行業法規,由甲方判斷並負責。

(三)甲方提供或指定的內容侵害他人權利、違反法令,或甲方確認過的內容有錯誤,使第三人向乙方請求,或主管機關處罰乙方時,由甲方負責處理,並賠償乙方因此產生的損失,包括合理的律師費。

第十四條 乙方代寫的文字與提供的圖片

(一)乙方代寫或潤稿的文字、乙方提供的圖片,上線前由甲方確認內容正確、合法;甲方確認後,內容是否正確由甲方負責。

(二)乙方保證提供的圖片與字型有合法授權;因此侵害他人權利的,由乙方負責。

(三)乙方提供的圖片與字型,只授權用在本網站。甲方要用在其他地方(例如傳單、社群貼文),要先經乙方書面同意。

第十五條 智慧財產權

(一)甲方提供的內容,權利屬甲方或原權利人。

(二)網站的設計、版型、程式、圖示、版面配置與製作方法,以乙方為著作人,著作財產權與其他權利屬乙方或乙方的授權人。甲方付清費用後,在服務期間可以在本網站上使用。

(三)版型不是專屬:乙方可以把相同或類似的版型、設計與做法,用在其他客戶,包括甲方的同業。

(四)乙方代寫的文字:甲方付清後,可以永久在任何地方使用與修改(非專屬授權)。

(五)網站用 logo 設計:甲方付清後,甲方選定的那一款 logo,著作財產權讓與甲方,乙方不對甲方行使著作人格權;沒有選用的提案,權利仍屬乙方。乙方不保證 logo 可以註冊商標,或跟他人商標不近似;甲方要註冊商標前,請自行查詢。

(六)作品展示:乙方可以把網站(包括截圖、網址、設計說明)列為乙方的作品。甲方可以書面要求不列,乙方在收到後 30 日內從乙方網站移除;已印製的資料不收回。

(七)合約結束後的網站檔案,依第二十五條。

第十六條 網域與子網址

(一)甲方自有網域:網域屬甲方,續約與費用由甲方負責。甲方提供網域的管理權限,讓乙方完成網站連線設定(第十七條)。

(二)乙方代購網域:

  1. 代購費一次 1,200 元,另加網域年費(依註冊商當時的收費),由甲方負擔。
  2. 網域登記在甲方名下。部分網域的註冊人資料,會依註冊規則公開;甲方同意乙方用甲方的資料申請。
  3. 乙方在網域到期前 30 日,通知甲方續約費用;甲方付款後,乙方代為續約。甲方沒有在到期前 7 日付款的,網域到期、失效或被他人註冊,乙方不負責。
  4. 乙方不保證甲方想要的網域名稱可以註冊。

(三)子網址:

  1. 子網址「商家名.twtw.page」屬乙方,配套內含、不另計費。甲方取得的是在合約有效期間使用的權利,不能轉讓。
  2. 名稱由乙方依甲方商家名稱配給;名稱已被使用或不適合時,乙方可以改配。
  3. 因技術需要,乙方可以更換子網址,事先以書面通知甲方。
  4. 合約結束後 30 日,乙方收回子網址;收回前,可以顯示停止服務的說明,或依甲方要求顯示甲方的新網址。
  5. 甲方的內容有第十八條第(一)款的情形時,乙方可以立即暫停子網址。

第十七條 管理權限的保管與交還

(一)製作與維護需要時,甲方提供網域的管理權限:優先在網域註冊商把乙方加為管理者,或只開放網域設定權限;必要時才提供網域註冊商的帳號,註冊商帳號跟 Email 共用的,乙方不收這個帳號的密碼。乙方不收甲方原網站後台、Email 或社群平台的密碼。

(二)乙方妥善保管取得的管理權限,只用在本服務,不變更跟本服務無關的設定。

(三)合約結束後,甲方以書面要求的,乙方在 14 日內交還管理權限、提供網域移轉授權碼,或協助甲方變更密碼。甲方也要自行變更密碼。

(四)甲方自己保管的帳號與密碼,由甲方負責。

第十八條 暫停與下架

(一)有下列情形之一,乙方可以不經通知,先暫停網站或移除相關內容,事後通知甲方:

  1. 內容違法,或涉及詐騙、色情、賭博、販售違禁品。
  2. 內容侵害他人的著作權、商標權、肖像權、隱私或名譽。
  3. 權利人、司法機關或主管機關通知或要求。
  4. 網站被植入惡意程式,或被用來攻擊他人。

(二)甲方改正後,乙方確認沒有上面的情形,就恢復網站。

(三)乙方依本條善意處理的,不對甲方負賠償責任;暫停期間,服務期間不順延。

第十九條 責任限制

(一)乙方對甲方的賠償責任,合計以甲方依本合約已付給乙方的總金額為上限。

(二)乙方不負責間接損失,包括營業損失、預期利益、商譽損失,以及備份範圍以外的資料遺失。

(三)網站因主機、網路、電力等服務商的問題中斷,不可歸責於乙方的,乙方盡力協助恢復,不負賠償責任。因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,網站連續 3 日以上無法瀏覽的,乙方按無法瀏覽的日數順延服務期間。

(四)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損害,以及法律規定不能限制的責任,不適用第(一)款到第(三)款,也不適用第十八條第(三)款。

第二十條 不可抗力

(一)因天災、戰爭、疫情、政府命令、大規模網路或電力中斷等雙方都不能控制的事由,以致不能履行的,該方不負遲延或不履行的責任。

(二)不可抗力持續超過 30 日的,任一方可以書面通知終止合約,依第十一條第(五)款退費。

第二十一條 合作人員與服務商

(一)乙方可以委託主機、網路等雲端服務商,以及乙方的合作人員,執行本服務的一部分。

(二)乙方的合作人員執行本服務,乙方跟自己執行負相同的責任;雲端服務商的問題,依第十九條第(三)款。

第二十二條 保密與個人資料

(一)雙方對因本合約知道的對方營業秘密與非公開資料保密,合約結束後 3 年內仍有效。依法令要求提供、已經公開,或取得前已經知道的,不在此限。

(二)乙方依隱私說明(https://wwws.app/privacy/)處理甲方與甲方聯絡人的個人資料。

(三)網站有表單、會收到網站訪客的個人資料時,乙方受甲方委託處理,雙方約定:

  1. 範圍:只為把表單內容傳給甲方、維護網站而處理;類別是訪客在表單填寫的資料;期間到合約結束。
  2. 乙方採取合理的安全措施,防止資料被竊取、竄改、毀損、滅失或洩漏。
  3. 乙方委託的雲端服務商,依第二十一條。
  4. 乙方發現資料外洩,或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令時,通知甲方,並採取補救措施。
  5. 甲方對處理方式有特別指示的,以書面提出。
  6. 合約結束時,乙方刪除保有的訪客資料,或依甲方要求交還。
  7. 甲方是網站訪客資料的蒐集者,負責告知訪客(例如在網站放甲方的隱私說明)。

第二十三條 網站顧問

(一)網站顧問是跟乙方合作的獨立夥伴,不是乙方的員工,也不是乙方的代理人。

(二)網站顧問不能代乙方簽約、變更價格、給報價單以外的折扣、承諾退費或收取款項。價格、折扣與合約條件,以乙方開立的報價單為準。

(三)甲方可以在乙方官網的聯絡頁(https://wwws.app/contact/),或把網站顧問的手機號碼傳給 LINE 官方帳號 @wwws,確認網站顧問的身分。

第二十四條 通知

(一)乙方對甲方的通知,寄到報價單記載的甲方指定聯絡人的 Email 或 LINE;甲方對乙方的通知,寄到 support@wwws.app 或 LINE 官方帳號 @wwws。

(二)通知在發出的次日視為送達。暫停、終止與退費的通知,乙方用 Email 寄送,並另外用 LINE 告知。

(三)甲方的聯絡資料變更,要以書面通知乙方;沒有通知的,乙方寄到原聯絡資料,視為送達。

第二十五條 合約結束後

(一)合約結束(期滿沒有續約,或終止、解除)時,網站下線。

(二)甲方要網站檔案的,可以在合約結束後 2 年內,付費取得靜態網站檔案(可以直接放上其他主機的網頁與圖片等檔案,不含乙方製作用的原始檔),費用為新臺幣【待補】元(未稅)。付清後,甲方可以把這些檔案用在甲方自己的網站,但不能轉售,也不能當成版型提供他人;其中乙方提供、授權不能轉移的圖片與字型,乙方會標明,由甲方自行更換。

(三)乙方停止營運或停止服務(第十條第(四)款)、乙方依第十條第(二)款終止,或甲方依第十條第(六)款終止時,依第(二)款的範圍與限制,免費提供靜態網站檔案。

(四)子網址依第十六條第(三)款收回;管理權限依第十七條交還。

(五)乙方保存網站檔案到合約結束後 2 年,之後可以刪除;保存期間,乙方不負責網站檔案以外的資料。

第二十六條 轉讓

(一)甲方沒有乙方的書面同意,不能把合約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他人。

(二)乙方因合併、分割或營業讓與,可以把合約轉給承受的公司,事先以書面通知甲方;承受的公司承擔本合約的全部義務。

第二十七條 條款的修改

(一)乙方可以修改本條款;新版標示新的版本日期,公布在乙方網站(https://wwws.app/terms/);舊版保留在網站上,可以依版本日期查閱。

(二)已成立的合約,適用甲方同意的那一版。續約時,乙方可以在期滿 30 日前,以書面通知新版條款與主要差異;甲方付款續約,視為同意新版;不同意的,可以不續約。網頁空間月繳的,滿 12 個月後,通知後滿 30 日起適用新版;甲方不同意的,可以依第十條第(二)款終止,在新版適用前通知終止的,到終止日前仍適用原版。

(三)新版不能變更報價單上的個別約定,包括第八條第(三)款的續約價。

第二十八條 準據法與管轄

(一)本合約依中華民國法律。

(二)因本合約發生爭議,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;法律有專屬管轄或其他強制規定的,依其規定。

第二十九條 其他

(一)本條款任何一部分被認定無效,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。

(二)一方沒有立即行使權利,不代表放棄這個權利。

(三)條文標題只為方便閱讀,不影響解釋。

(全文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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